渣漿泵的振動烈度的確定 在主要測點,在三個方向上和需測量的三個工況點上測得的振動速度有效值,其中最大的一個值為該泵的振動烈度。 輔助測點的振動值不能作為評價的依據(jù)。輔助測點中,泵的底座上測得振動烈度若超過主要測點相同方向振動烈度的50%時,說明泵的固定或裝配有問題,應采取措施予以糾正。另外試驗裝置不應引起任何主要共振頻率的實質變化。